基金目標與策略

本基金以新興市場企業債為主要投資標的,亦可佈局於以七大工業國(G7)貨幣與當地貨幣計價之新興市場債券、非投資等級債券、政府債券、主權債券、準主權債券等,建構多元投資組合,掌握當期收益與長期資本增值空間,以期追求最佳投資總報酬。

 
 

基金經理人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在正常市場條件下,至少60%之資產將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以投資標的之流動性而言,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以美元計價之債券,且目前投資組合分佈超過30個國家,持債相當分散,另本基金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公司債之總金額限制於10%以內,基金之市場流動性風險及過度集中投資於單一公司的風險較低。本基金投資於低於投資等級之債券限制於40%以內,因此在管控債信風險方面,評估其投資之信用風險下檔有限。本基金過去五年淨值波動度,雖略高於同類型基金,然而綜合評估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及投資策略、區域與組合,並考量投信投顧公會所訂之基金風險報酬等級標準等多項因素後,本基金之風險報酬為RR3。風險報酬等級係依基金類型、投資區域或主要投資標的/產業,由低至高,區分為RR1至RR5五個風險報酬等級。RR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基金計價幣別匯率風險、投資標的產業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亦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其他主要風險 (如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請詳見基金公開說明書。其他相關資料 (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及Sharpe值等)可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查詢。

當月配息率%=(當月每單位配息金額/當月除息日前一日之淨值)X100%;當季配息率%=(當季配息金額/除息日前一日之淨值)X100%,本表格之配息基準日即為除息日前一日。當月報酬率及當季報酬率皆係以MorningStar系統計算之含息累積報酬率(假設配息滾入再投資)。

†存續期間係指本基金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

以上基金相關資訊由Morningstar提供,聯博不保證所有資訊之準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請詳閱網站使用條款。

本公司發行之境內基金或所代理之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及投資風險等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人如欲索取境內外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可至聯博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查詢,或聯絡您的理財專員,亦可洽聯博投信索取。

境內基金包含新台幣、人民幣、美元、澳幣或南非幣計價類型,如投資人以非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申購基金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投資人於申購時應謹慎考量。配息可能涉及本金之個別基金最近12個月內配息組成相關資料已揭露於聯博投信網站。境內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投資N類型基金不收申購手續費,但如提前贖回投資人須支付遞延手續費,並從贖回款項中扣除。該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與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取兩者較低來計算,乘以持有期間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遞延手續費率:0-1年3%,1-2年2%,2-3年1%,超過3年者0%。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完全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

境外AA/EA/AI/EI穩定月配息級別為配息前未扣除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的級別,依照基金投資產生的收益來源,致力維持較穩定的每月配息,配息來自未扣除費用及支出前的總收入,亦可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的收益及歸屬於相關級別的本金,AI/EI配息可能大部分來自本金。基金公司仍將依據各基金之獲利能力,定期檢視AA/EA/AI/EI穩定月配息級別的配息水準並進行調整。

投資EA/EI 級別基金不收申購手續費,但如提前贖回投資人須支付遞延手續費,並從贖回款項中扣除。「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0.5%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該手續費依原始投資成本與贖回時市價取兩者較低來計算,遞延手續費率:0至1年為 3.0%,1至2年為 2.0%,2至3年為 1.0%;分銷費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資產價值,以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0.5%計算。

投資B相關級別基金不收申購手續費,但如提前贖回投資人須支付遞延手續費,並從贖回款項中扣除。「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0.45%~1.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該手續費依原始投資成本與贖回時市價取兩者較低來計算。債券型基金遞延手續費率:0-1年3%,1-2年2%,2-3年1%,3年以上0%。股票型基金遞延手續費率:0-1年4%,1-2年3%,2-3年2%,3-4年1%,4年以上0%;分銷費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資產價值,以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0.45~1%計算。

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若基金非投資等級債券佔顯著比重者,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境內新興市場國家債券基金、平衡型基金及多重資產型基金(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平衡型基金/多重資產型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15%於美國144A債券。境內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30%於美國144A債券。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10%於美國144A債券。聯博-優化短期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 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聯博-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 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 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需留意相關風險。聯博-房貸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聯博-美國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聯博-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 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需留意相關風險。美國Rule 144A 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需留意相關風險。本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30%於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債券),該類債券可能包括金融領域集中度風險、導致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息票取消、流動性風險、債權轉換股權等變動風險。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宜斟酌個人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之長短後投資。

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之風險一般較成熟市場高,也可能因匯率變動、流動性或政治經濟等不確定因素,而導致投資組合淨值波動加劇。

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於期滿即信託契約終止,經理公司將根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非定存之替代品,亦不保證收益分配金額與本金之全額返還。在無違約及其他特殊情況下,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具有持有債券至到期日返還本金之特性。惟投資組合可能因債券領息、債券到期、發行人提前贖回、債信變化、投資人贖回等狀況,使投資組合產生變化而帶來一定程度之不確定性,致使本金返還受到影響。另,配息級別投資人亦可能因參與配息,而影響其在基金到期日的本金返還。根據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信託契約,基金自成立日起九十日後可受理買回,但若於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四年期滿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 並歸入基金資產。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為美元計價類型,如投資人以非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申購境內四年到期全球美元債券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

基金投資於以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匯率變動可能影響其淨值,投資人將因而承受其匯率風險。

貨幣避險級別採用避險技術,試圖降低(但非完全消除)避險級別計價貨幣與基金基準貨幣間的匯率波動,期能提供投資人,更貼近基準貨幣級別的基金報酬率。

依金管會之規定,目前境外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投資香港地區之紅籌股及H股則無限制。但若該年度獲得境外基金深耕計畫豁免者不在此限,比例可達百分之四十。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外匯、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部分境外基金設有「擺動定價政策」,擺動定價政策之目的是藉由避免或減少因某一營業日大量淨流入或淨流出而對子基金受益憑證價值產生績效稀釋效果,以保護基金之現有投資人。投資人於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新興市場價值基金設有「每股資產淨值調整政策」,投資人於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

境外基金之平均信評取各投資標的三大信評機構(S&P, Moody’s, Fitch)中最高評等,以線性加權平均法計算;計算範圍包含債券、現金及CDS(X)/CMBS(X)等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評等未必能完全反應該標的之信用風險且隨時可能改變。境內基金之平均信評取各投資標的三大信評機構(S&P, Moody’s, Fitch)中最高評等,以線性加權平均法計算;計算範圍含蓋本基金所持有之債券部位。評等未必能完全反應該標的之信用風險且隨時可能改變。

聯博-優化短期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 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平均信評取各投資標的三大信評機構(S&P, Moody's, Fitch)中最低信評,若有三個或更多不同之信評,則取兩個最高信評中之較低信評者,以線性加權平均法計算;計算範圍包含債券、現金及 CDS(X)/CMBS(X)等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評等未必能完全反應該標的之信用風險且隨時可能改變。

聯博-房貸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在2014年2月20日更名,舊名為聯博-短期債券基金。該基金之投資策略及指標也更改,詳細內容請參考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所有在2014年2月20日前之績效及數值皆屬於聯博-短期債券基金。

聯博-房貸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平均信評取各投資標的信評機構(S&P, Moody's, Fitch, Kroll, DBRS及 Morningstar)中最高評等,以線性加權平均法計算;計算範圍包含債券、現金及CDS(X)/CMBS(X)等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評等未必能完全反應該標的之信用風險且隨時可能改變。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個別有價證券僅為說明聯博投資哲學之表述,並非代表任何之投資建議。本文提及之特定有價證券並不代表所列基金所有買賣或建議,亦不應假設該等投資已經或將有獲利。本文件反映聯博於編製日之觀點,其資料則來自於聯博認為可靠之來源。聯博對資料之正確性不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保證資料提及之任何估計、預測或意見將會實現。投資人不應以此作為投資決策依據或投資建議。本文件資料僅供說明參考之用。